一、農業部的「遊蕩犬熱點執行管理」計畫,地方政府執行時應以村里為行政區域,才能清楚行政責任與資源配給。各縣市提報後通過後:
第一階段:執行時提撥相關資源供村里長配合先進行家戶動物普查。
第二階段:普查結果與動保機關寵登對比,修正調查資料。
第三階段:針對無寵登與絕育,鼓勵植入晶片與絕育。
二、計畫之成敗,取決於縣市首長強力支持及地方動保機關的協調及執行力,才能進行跨局處支援整合。
三、建議地方首長在地方設置動物保護相關委員會擔任召集工作,結合各局處資源處理動保業務。並成立工作小組,以村里為行政區域列管,結合警政、民政等地方局處相關業務,外加動保專業人士與團體(應佔1/3)、社區與外部各方資源,才能有效控制遊蕩犬族群數量。
五、建議第一至二年試辦:每年鎖定2-10村里遊蕩犬熱點、人犬衝突與生態敏感區,隨時滾動修正。第三年全面推廣。
六、附件: 附件二:各局處可以協助與補助里長參與動物保護建議事項。
附件三:從社造看村里長參與動物保護優勢與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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